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(HHS)发布了一份政策草案,称只要满足 10 项条件,就无意对配制六种肽类药物的机构采取执法行动。该政策于 10 月 28 日宣布,10 月 30 日刊登在《联邦公报》上。
这六种肽类是 BPC-157、Epitalon、KPV、MOTS-c、Semax 和 TB-500。它们都没有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批准。
政策的内容
这项执法裁量适用于依据《联邦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》第 503A 条配制药物的州许可药房、联邦机构和有执照的医生。它不适用于第 503B 条下的外包配制机构。在最终规则对每种肽类是否应列入 503A 散装物质清单作出决定之前,该政策一直有效。
给药途径按肽类逐一限定。BPC-157 乙酸盐涵盖皮下、肌肉、口服和外用剂型,KPV 乙酸盐涵盖外用和口服剂型,Semax 游离碱用于鼻内给药。配制的产品只能含有清单上的一种物质,因此 BPC-157 与 TB-500 的组合不在该政策范围内。
通知称自己是一份不约束 HHS 或公众的草案,HHS 则把该政策称为临时政策。公告发布后两周内征求意见,即截至 11 月 13 日。
决定从何而来
该政策由部长办公室发布,由小罗伯特·F·肯尼迪签署,而非由 FDA 发布。美联社报道称,该机构的科学人员对这一决定参与很少,并反对这一改变。
7 月,FDA 的药物配制咨询委员会对审议的七种肽类中的六种投了赞成票。此后,Partnership for Safe Medicines 已请求 FDA 无视该投票。
证据情况
该政策没有批准任何肽类,也没有把任何一种列入散装物质清单,并不表明这六种中任何一种安全或有效。就 BPC-157 和 TB-500 而言,已发表的证据主要来自动物研究。
仍然未知的部分
目前尚不清楚政策在意见征询期之后是否会改变,各州药房委员会将如何回应,是否会遭到法律挑战,以及 FDA 何时会就每种肽类发布最终规则。HHS 表示,如果出现安全信号或产品质量问题,可能重新审视该政策。
OrientSciences 阅读了《联邦公报》通知和 HHS 政策的节选,以及律师事务所和行业媒体的分析,但没有读完这两份文件的每一页。各来源对名称的说法不一:《联邦公报》称草案,HHS 称临时政策。